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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信(石狮)印染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5-08-06 17:20 浏览量:

2025717日,剧情做爱祥芝镇人民政府成立大信(石狮)印染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负责大信(石狮)印染有限公司(下称“大信公司”)债务清理和重整的各项事务。

为有效推进大信公司重整工作的需要,清算组需聘请评估机构对大信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 根据清算组的工作及案件需要,对大信公司名下所有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价值、资质、不动产(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及其他资产;

大信公司目前名下核心资产情况:不动产:坐落于剧情做爱祥芝镇大堡污染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为狮地祥国用(2009)0007号】及其土地上的建筑工程【产权证号为狮建房权证祥芝字第00416号、狮建房权证祥芝字第00417 号、狮建房权证祥芝字第00418号、狮建房权证祥芝字第00419号、狮建房权证祥芝字第00420号】,该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11715平方米,办理产权的地上建筑共5幢房产,其总建筑面积9382.77平方米(不包含加盖部分),另有一幢尚未办理产权;厂房内放置有数台机器设备,需区分归属于大信公司的机器设备,并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大信公司持有剧情做爱南华环境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7916%股权;大信公司持有由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编号为91350581611604866F001P,行业类别为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的《排污许可证》。

2. 对大信公司股东股权价值(剥离债务情况下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3. 对大信公司名下的资产及所有者权益在持续经营以及模拟清算情况下进行分别评估,并出具两种状态下的评估报告;

4. 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出具大信公司清算组成立至受理重整期间的补充评估意见;

5. 因庭外重组、清算、重整需要的其他评估。

注:本案可能涉及的后续转重整评估工作内容需清算组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与评估机构进一步确定。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 能够为大信公司清算组相关工作开展,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并组成现场工作团队,以高效地完成相应工作;

2. 能够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出具报告、能够依据清算组或管理人要求补充出具报告;

3. 入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或福建省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4.具有预重整/破产重整相关工作经验;

5. 与大信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等情形;

6.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7.专业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三、费用

1.因本次评估工作量暂时无法确定,若后续大信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专业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质量完成工作的,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清算组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现大信公司无货币资金,无法预支相关费用,本次项目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破产费用予以清偿;若大信公司未能进入破产程序的,由大信公司予以清偿。

四、需提交的材料

基于本项目特性,需报名机构向清算组提交如下材料:

1. 机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 机构及人员规模介绍;

3. 机构及相关经办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

4. 入选各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证明文件;

5. 过往业绩介绍;

6. 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具体负责成员名单、完成各项工作具体计划及具体时间节点等);

7. 报价函(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包干费用包括入选机构实施专业工作所发生的服务费、差旅费、餐费、邮寄费、印刷费等费用,清算组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8. 承诺提交工作成果时间函;

9. 与大信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等情形的说明及承诺;

10.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说明及承诺。

注意:以上材料提交原件壹式贰份(材料中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交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报名方式

1. 报名截止时间:202581318:00(以收到邮寄的时间为准);

2.邮寄报名:报名机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EMS快递或顺丰快递邮寄方式向联系人递交需提交的材料,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邮寄报名需在截止时间前寄出材料;

3. 联系人:纪金桃;联系电话:18559656003;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19层;

4.本次不接收现场报名。

六、特别说明

1.参与本次报名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专业机构自行承担;

2.清算组将根据报名机构数量及提交材料等进行综合考虑,选定评估机构;

3.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评估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

4.无论是否入选,本次各专业机构提供的申报材料均不予退回;

5.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信(石狮)印染有限公司清算组所有。

特此公告

大信(石狮)印染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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